本律师事务所主要办理法律移民方面的业务。业务包括职业移民(非移民签证和绿卡申请),公民归化入籍和亲属
移民。
本律师事务所协助客户申请以下非移民职业签证:
- H-1B 签证是一种临时的专业工作签证;
- E-3 签证是澳大利亚公民才可以申请的签证,其要求与H-1B 签证大致相符;
- O 签证的申请对象为杰出的科学家,艺术家/表演艺术家或商业人士;
- P 签证的申请对象为运动员,表演团体成员,民族文化活动交流人员;
- L 签证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调动;
- J 签证的申请对象为培训和教育交换学生;
- E 签证的申请对象为美国条约缔结国的贸易商或投资者。
另外本律师事务所还办理通过以下几类职业移民申请绿卡的
业务:
- EB1 类别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具有特殊才能的艺术家,科学家和商
业人士;
- EB2 类别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具有高等学历,符合国家利益豁免条
件的申请者;
- EB-3 类别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和/或有相等工作经验
的专业技术工人;
- EB-5 类别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外国商业投资者。
在客户调整身份期间,本事务所可以协助申请办理工卡和返美纸。
另外本事务所还提供公民申请归化入籍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