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签证类别
EB-1 的申请对象是那些在科学, 艺术, 教育, 商业或体育方面具有特殊才能, 其杰出表现和成就得到国内, 国际的认可并被广泛报导记载的外籍人士。此类申请人无需向劳工部申请劳工纸。
特殊才能的例子如申请人获得过重大国际奖项,如诺贝尔奖,或至少能达到以下几个标准中的三项(或其他可比性的 证据):
申请人如果是有杰出学术成就而享誉国际的研究员或学者教授,要符合此类签证的申请,还要求申请人在本专业至少 有三年的教学或研究经验,并以大学终身教授,终身研究员或其他可比性的身份进入美国。
申请条件至少应满足以下标准中的两项:
跨国公司的高级经理及高级执行主管提出 EB-1 签证的申请要求是在提出申请前的三年中至少有一年是被其外国雇主 在美国境外的公司雇用,现来美继续为同一雇主工作。受益人需在其外国雇主的母公司或分公司/子公司中担任管理职务。
此类签证的申请人为美国雇主,其公司为外国母公司在美的分公司/子公司,并在美展开业务至少一年。